上诉过程

上诉政策及程序

如果您希望对负面居住决定提出上诉,您必须在通知您被确定为非居民的十天内通知协助您的办公室(招聘和招生办公室或注册办公室)。那时,你可以向学院提交一份声明,说明你为什么不同意学院的决定。

提交上诉后,您将获得一份副本,加盖“收到”和日期,或学院收到上诉的其他日期证明。学院将把居留申请表、您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副本和您的声明,以及学院的决定,提交给大学的法律事务副校长办公室和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