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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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过程

纽约市立大学新的通识教育课程“途径”于2013年秋季开始实施。在以下情况下,学生可以对与衔接课程有关的决定提出上诉:

  • 离校超过一学期后返回史泰登岛学院的学生。这样的学生会自动进入衔接课程,但学生可能希望保留他们原来的目录要求。
  • 最初被录取到副学士部门的学生可能希望在他们宣布学士学位专业后留在原来的目录上。

在这两种情况下,学生都应填写恢复原通识教育目录的请愿书

  • 转学或其他学生可能希望上诉与衔接课程领域学分相关的课程等效性决定。

此类学生应使用通识教育表格进行替代和/或豁免申请。

  • 继续学习的学生可能希望选择衔接课程。

这些学生应该使用路径选择合同表格,查阅选择信息,然后填写选择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