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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学生学习评估简短指南
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估是一项年度活动,重点关注学生在学习课程所设定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方面的表现。结果的选择、评估和相关活动由系里的教师进行。因此,学习成果的评估与部门自学分开,但有助于这些。
课程学生学习成果评估:
学习成果可以在课程层面或项目层面定义。课程水平的学生学习成果是教师希望学生通过课程和其他学习经验所展示的技能、知识和价值观。项目目标需要在一个循环中进行评估,就像评估计划中列出的那样。
项目评估计划指南
- 为你所在部门的每个本科和研究生课程(你也可以评估专业)制定一个评估计划。为每个项目选择3-6个广泛且可衡量的目标。确定你的项目中哪些课程涵盖了你的部门所写的目标。这个计划的模板可以在这个网站上找到。
- 确定顶点或高级课程(s),其中学生的项目展示了实现计划目标的最高水平。根据学生作业的性质,你可以从同一个项目/作业中评估多个目标。(课程图的描述包含在计划模板中。如需地图的电子模板,请联系评估主任迈克尔·j·安德森博士(michael.anderson@csi.cuny.edu)。
- 选择一个两年或三年的评估周期,每年分配一个或多个目标。如果你每年分配相同数量的目标来评估,会更容易。例如,如果你有四个目标,你使用两年的周期,你可以在第一年评估目标1和2,在第二年评估目标3和4。进行评估(见常见问题部分和/或咨询学术评估办公室以获取信息和帮助)
- 在你进行评估后,你会分析评估结果,并利用它们来告知你的决定,以改善学生的学习,资源分配等(闭环)。例如,这可能包括通过课程变更、新课程设置(课程资源)来改进项目;专业发展机会侧重于教学,新设备(财力资源);要求使用空间、设施和/或设备(实物资源);重新设计课程,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材(教学资源)的提供。如果需要,部门也应该使用结果来通知结果陈述,评估方法,评估周期和学生成就目标的变化。例如,理想情况下,学生学习成果的年度评估预期目标应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调整。
- 每年一次向院长和学术评估办公室报告你的评估结果以及根据结果采取和/或计划的行动。一个易于使用的报告表可以从学术评估办公室获得。
- 在下一个循环中重复此过程。
该系每七年进行一次自学。这将允许您在自学中包含两到三个周期的项目评估的评估结果(取决于评估周期)。请记住,与评估课程学习成果相比,自学评估课程的视角要广阔得多。对项目目标的评估只是自学的一部分,尽管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因此,通识教育的学习成果就像任何其他学术课程一样被定义和评估。在整个学院的循环循环中,通识教育课程的样本将在每学期进行评估。由于通识教育作为一项计划不属于单一部门,因此这项活动由通识教育委员会评估小组委员会(GECAS)协调。他们会要求一些院系每学期评估他们课程中的一个或多个通识教育学习成果。在与GECAS协商后,该部门选择课程,他们将评估通识教育的学习目标。
Michael J. Anderson博士可以与每个部门单独合作,协助您制定项目评估计划,以及评估项目和通识教育学习目标。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718)982-256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Michael.Anderson@csi.cuny.edu。